什么样的情况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上海劳动律师分析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要为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在此可以对比一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分别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无效劳动不包括“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一项,此项为《劳动合同法》所新增。现实中出现的“工伤概不负责”等对劳动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就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典型情形,《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其予以禁止,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文由上海劳动律师(www.lawyers110.net/)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awyers110.net/showart.asp?id=2178),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_谢律师 ● 电话号码:152 2155 5339 ●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 电子邮箱:xieqingke717@163.com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