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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不同性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社会上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支付了相当于经济补偿2倍的赔偿金后,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还有的认为,已经支付了赔偿金,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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