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比较好?
从实践和相关鉴定规定来看,车祸:《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但是,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在一般司法实践当中,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通常所指的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受害人已经康复。
——此文由上海交通事故律师(www.lawyers110.net/)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awyers110.net/showart.asp?id=2242),上海劳动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网_谢律师● 电话号码:152 2155 5339●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电子邮箱:xieqingke717@163.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