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累积记分制度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谢青柯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积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十二分钟的,由公安交通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令其重新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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