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或转移机动车所有权时,应如何进行登记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依法能够用于当事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等;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即在表明当事人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文件,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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